来信信息
        
    
    | 信件编号: | 1724221340936 | 
|---|---|
| 信件类型: | 我要咨询 | 
| 来信标题: | 第一次提取市直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? | 
| 来信时间: | 2024-06-05 17:22 | 
| 来信内容: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一次提取市直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?
                     | 
回复内容
        | 回复单位: | 市公积金中心 | |||||||||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办理时间: | 2024-06-06 09:54 | ||||||||||
| 回复内容: | 尊敬的市民,您好!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,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:针对不同的提取情形,所需的材料不同。例如购买商品房提取,需提供已备案购房合同、首付款购房发票;租房提取的,需提供无房证明,结婚证或单身声明。因提取事项较多,无法一一列举具体,提取事项及所需材料可在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查询。查询链接为:https://zfgjj.luan.gov.cn/gjjfw/ywzn/tqzn/4734621.html。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电话与您沟通,并给予您详细的解答。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,如有疑问,请联系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,联系电话:0564-12329。 | 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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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50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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