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人员,可以享受生育津贴或流产津贴吗?
留言时间:2026-05-22 11:06 来源: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:8
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人员,可以享受生育津贴或流产津贴吗?
回复单位:市医保局  发表于:2026-05-25 10:36
您好!您咨询关于“灵活就业医保参保人员生育待遇”的问题,市医保局答复如下:您好,(1)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享受生育医疗费、计划生育医疗费定额补助,不享受生育津贴及流产津贴,但享受生育补助金待遇。自2024年8月1日(统一以分娩时间为准)起,在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可享受生育补助金待遇。享受条件按照基本医保享受条件,即产前连续参加灵活就业医保满3个月(不含补缴),在第4个月生育的可享受(举例:如8月份生产,则须至少5月开始参加灵活就业医保)。另外,生产当月应正常参保。(2)生育补助金发放标准:安徽省上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第一档除以30天再乘以98天。自2026年1月1日起,按2025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2320元/月计算生育补助金,即2320÷30×98=7578.67元。(3)发放时间:灵活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一次性发放。因自主申报,具体发放时间还要考虑参保人申报时间和申报材料的情况。(4)申领流程:微信小程序线上或经办机构线下自主申报。如产前缴满3个月,但小程序申报时界面提示失败,可能系生产当月尚未缴费到账原因,可待到账后(个人自己缴费后的2-3个工作日左右)再申报。(5)灵活就业参保女职工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,参照当地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执行,参加灵活就业的男职工不享受生育待遇。如有其他医保相关问题,请联系六安市医保局窗口,联系电话0564-3377201。